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大清海外生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大清海外生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穿越清末海外立国的***?

  《龙旗舰队》

  一个20世纪大学生,意外穿越到岌岌可危的清末,受命执掌***的龙旗舰队。中法战争、收复琉球、对战沙俄、决战日本……他战功赫赫、鞠躬尽瘁,却一次又一次的被懦弱腐朽的清朝误会、陷害!生死一念之差,他该何去何从?

《1895淘金国度》

作者:简牍

简介

比《***太平洋》金手指更大的清末海外崛起类历史文。量大管饱,从清末写到二战后。作者对北美的历史做了研究,有干货。主角魄穿小屁孩,然后以做梦梦见的借口,带领一帮亲戚在北美挖金矿。

清朝乾隆时期的国外有汽车吗?

有的,在1705年,纽可门首次发明了不依靠人和动物来作功而是靠机械来作功的实用化蒸汽机。这种蒸汽机用于驱动机械,便产生了划时代的第一次工业革命。随着蒸汽驱动的机械即汽车的诞生,人类社会中便拉开了永无休止的汽车发展的序幕。

吴三桂家族虽然两次遭到李自成和清朝抄家灭族,为何海外国内吴三桂家族至今繁衍?

这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涉及到一个古代抄家和灭族的问题。

灭族并不是鸡犬不留,它有明文规定。一般的罪都够不上灭族,谋反重罪除外,看看《大明律》里对谋反灭族的解释:

反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十五一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

《大明律》是古代律法的一个顶峰,《大清律》只是在其之上的完善,内容并没有太大变化,再看看大清对灭族的解释。

《大清律》:

〈正犯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如本族无服亲属及外祖父、妻、父、女婿之类〉不分异姓及〈正犯之期亲〉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已未析居〉籍之同异,〈男〉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其〈男〉十五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正犯〉财产入官。若女〈兼姊妹〉许嫁已定归其夫,〈正犯〉子孙过房与人及〈正犯之〉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上止坐正犯兄弟之子,不及其孙。余律文不载,并不得株连〉。

可以看到,《大清律》里对灭族的规定还没有《大明律》严格。

里面规定的连坐只限男丁,男丁的范围是主犯的祖上到祖父这一代,下到孙子这一代,十六岁以上的男丁,里面包括主犯兄弟的儿子辈,也就是侄子辈,但不包括兄弟的孙子辈。也就是说,吴三桂兄弟的孙子辈,都是不用死的。

所以,吴三桂家族,很可能会有旁支的后代没有被杀,得以繁衍。

大清海外生活,大清海外生活视频大全

第二,涉及到吴三桂之子吴应熊这一支。

吴应熊是吴三桂长子,清朝为了笼络吴三桂,特地把皇太极第十四女建宁公主许配给他,吴应熊也成为清朝的额驸留居京城。

吴三桂起兵反清后,吴应熊被捕,之后被杀。不过由于建宁公主的关系,吴应熊的儿子们除了吴世琳一起被处死,其他儿子并没有被杀,只是被入官,所以吴应熊的后代,也就是吴三桂的孙子们,也能够繁衍下来。

《清史稿》:吴应熊及其子吴世霖处绞,其余幼子俱免死入官。

大清海外生活,大清海外生活视频大全

第三,吴三桂还有个儿子吴应麒。

吴三桂死后,继承他帝位的并不是他儿子,而是他孙子吴世璠。三藩被平定后,再也找不到吴应麒的记录,民间对此有很多传言,大多是说他逃出生天,从此隐姓埋名。

既然不见吴应麒死亡的记录,那他就有可能活了下来,吴家这一支也就有可能繁衍下来。

大清海外生活,大清海外生活视频大全

至于李自成杀的吴三桂全家,根据记载只有三十八口,并且包括了男女总人数。吴家是辽东大家族,人口肯定远远不止这个数字,更多的吴家人,当时很可能并不在京城,没有落入李自成手里。

晚清时我国的军舰是从国外进口的还是自产的?那么那个时候军舰各处的连接是怎么接在一起的?是电焊吗?

当时是用的铆钉,,

当时连洋钉都造不出来,还能造出来军舰吗。

1875年,命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李鸿章创设北洋水师。1875年,李鸿章通过总税务司赫德在英国订造4舰炮船,开始清朝海军向国外购军舰的历史。1879年,向英国订造巡洋舰扬威、超勇。由于对在英国定造的军舰不满意,1880年,经过反复比较向德国船厂订造铁甲舰定远、镇远。1881年,先后选定在旅顺和威海两地修建海军基地。1885年,海军衙门成立,李鸿章遣驻外公使分别向英国、德国订造巡洋舰致远、靖远与经远、来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大清海外生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大清海外生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